广东清远
职位描述:
1、主持编制监理规划,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,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。
2、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,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。
3、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,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,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,调整监理人员。
4、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,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。
5、审批开工申请报告,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、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。
6、组织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。
7、组织审核付款申请,签发付款凭证。
8、主持处理合同违约、变更和索赔等事宜,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。
9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。
10、受建设单位委托可组织分部工程验收,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、合同项目完工验收,参加阶段验收、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。
11、检查监理日志,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、监理专题报告、监理工作报告,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。
12、签发合同项目保修期终止证书和移交证书。
职位要求
经验和学历: ;
1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;
2、持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,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;
3、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证书者优先考虑;
4、有总监工作经验,熟悉工程现场管理及质量、安全、进度管理与控制;
5、熟悉监理实施细则,现场监理经验丰富;
6、能带领团队开展工作,工作勤奋,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;
7、服从公司管理及安排,有很好的语言表达、交际沟通能力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8、薪资、福利待遇面谈。
2024-12-23